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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愛情與婚姻絕對是兩碼事


情與婚姻的三乘三:愛情磁場【讚美、肯定、欣賞】× 婚姻行動【支持、信任、溝通】=開放與忠誠的久久久婚姻
能觀看到「我」,認真地讚美、肯定、欣賞「我」,進而照亮「我」,才能同理自己、深愛自己,因為真正有過愛自己的經驗,才有能力真正看見「你」,能讚美、肯定、欣賞「我」所深愛的「你」,「我」的愛能送到「你」的深處,「你」在「我」的心中閃閃發亮,在「我」與「你」之間,隨著歲月的無常流轉,充塞著堅實又無染的幸福磁場。
加強愛情磁場的讚美、肯定、欣賞,不是提倡西方白人的模式,整天我愛你、甜心、蜜糖掛在嘴上,這不是口語模式,而是心念模式。
時時對愛人存著這三種心念,常常觀照自己是否浮上對愛人的非讚美、非肯定、非欣賞的心念與言語,用讚美、肯定與欣賞來觀看與體會愛人有時不如你意的愛情行為,並且表達你的領受與期望,下次他就懂得修正愛的行為,逐漸貼近你的期望。


 就目前情況看,我國的家庭婚姻狀況大體上分四種:可惡、可忍、可過、可意......
    愛美是人的天性,優秀男女之間純情的愛戀,對已婚的男女來說,也是可能發生的,但這是一個很“危險”的“遊戲”,情人間的感情必須純之又純......
    男人和男人可以成為好朋友,在一起打牌、喝酒。女人和女人可以成為好朋友,在一切逛街、泡吧。而男人和女人成為好朋友,上床遊戲也是感情的交流,如同其他活動一樣,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......
    只有認識到愛情和婚姻的差異,正確處理情感和家庭,你才會擁有一個幸福的家,找到屬于自己的快樂和慰藉......


網友:廉卿

    細細想來,我們年輕時是否都犯了這樣的錯誤,那就是把愛情和婚姻混為一談。社會實踐殘酷地告訴人們,愛情和婚姻其實是兩碼事。不知你是否同意這個觀點?
    愛情總發生在沒結婚的男女之間,異性之間相互吸引的那種特殊的激情被人們稱之為愛情。中國人的觀念是相愛一定要結婚,結婚才是完整的愛情。但現實愛情未必產生婚姻,更未必產生幸福的婚姻。愛情可以不需要“面包和牛奶”,只要感覺就足夠了。婚姻則非常現實,真正穩定的婚姻,其決定因素已不僅只是愛情,而加之必備的物質條件,合適的社會地位,雙方的文化道德修養。因為結婚後的生活內涵發生本質變化,責任和義務上升為家庭穩定和社會影響的決定性因素。在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下,男女雙方對社會、事業、家庭;對老人,對孩子,對愛人必須負有強烈的責任感。感情已自然降到次要的地位。在緊張的工作壓力和繁雜的日常生活折磨下,人們主要爭取和拼搏的是社會的承認,生活的保障,子女的培養,老人的贍養等切身利益問題。如果在家庭中希望對方表現出種種愛情的言行,苛求對方盡善盡美,甚至要求達到“郎才女貌“、“相敬如賓”、“體貼入微”、“紅袖添香夜讀書”、“為伊消得人憔悴”的理想境界。其結果往往是忘記自己的缺點,擴大對方的不足,越要求的高,對方的反感就越大。得到的只能是失落、苦惱、傷感。雙方沒有了忍讓和寬容,彼此越看越厭倦,吵架的機會越來越多,從而導致婚姻的失敗和破裂。
    就目前情況看,我國的家庭婚姻狀況大體上分四種:可惡、可忍、可過、可意。我們都知道:可惡的的婚姻是悲慘的,可意的婚姻是美滿的,這兩種都佔少數。對多數人而言,婚姻都維持在“可忍”和“可過”的狀態。所以婚外戀,找情人作為補充情感需求的現象在目前十分盛行。
    在現實生活中,許多人並不能正確看待男女之間的愛,特別是對已有家庭的男女,如果他們有感情,交往密切,那可怕的流言蜚語就會鋪天蓋地向他們砸去、甚至把他們和無廉恥、卑鄙齷齪、流氓下流等最骯臟的詞匯聯係在一起。

1 則留言:

畢魯 提到...

是說從我眾多親戚們的家庭中, 看到的婚姻「可惡」佔了大多數呢... 愛情看個人定義各有不同, 婚姻就法律而言, 其實該算是種終身交易(簡稱賣身契?!)不是嗎?! 違反交易就必須依照法律付出代價, 簽約之前小心看清楚比較妥啊!囧